侗族風土人情
吃:民國時期,侗族人住在山城上,以苞谷、紅薯等雜糧為食。貧苦人家日吃兩餐;較寬裕戶,每日三餐,早餐喝油茶(油茶是用糯米或苞谷煮熟曬士油炸后,研成粉末,開水沖服),中、晚餐吃干飯。一般每餐只炒一個菜。戶養豬每年少則4-5頭,多達10余頭。平時殺豬不賣肉,互相借食,故菜以肉為主,砌成大塊,加上其他菜一鍋煮就鍋中吃。富有人家來人來客,除蔬菜外,另炒2、3個肉食菜款待,圍著火爐,先吃肥肉,后吃其他菜。貧窮人家,中堂不設桌椅,不分賽暑,都圍著火爐堂吃飯。
穿:侗族村民,戶戶都有木制織布布,買來棉花,自紋自織家織布;女穿家機繡花布,繡花裙、繡花鞋,繡花絲帕,圍背帶、腳裙、有頭飾、項圈、手鐲胸花銀器等;男穿厚實自染青藍布。不論男女,頭上都捆著自織的絲帕。貼單、被面、被帳,都是自己繡花、制作。除少數富裕人家外,天寒不穿棉衣最多穿上3件單衣,1件單襪,腳穿草鞋過冬。
?。嚎杖俗?千柱落地"的矮小茅草屋,富人建造杉木結構的吊腳樓房,樓上住人,樓下喂家禽家畜、堆放柴物和生產工具。有中堂屋、有火爐堂。
洗:不習慣洗澡,天熱5天洗一次,天冷1、兩個月不洗澡。洗臉、洗腳、洗澡,男女老小都用一個盆子。
勞動分工:女的做家務勞動,舂米、做飯、織布、飼養家禽家畜等,??棽嫉桨胍?,未明即舂米;男的下田耕種,收工回家不幫忙做家務,等吃茶飯。
婚事:清未明初,貧苦人男女到10歲左右,就在"三媒六證"定婚,女多住在男家作童養媳,待長大成人后在男家賀房女方無嫁妝;但男方接親時,要給女方一定數額的現款,不需其他禮品。少數富裕戶的女孩訂婚后,到婚齡時才擇其黃道吉日過門到男方家。農歷3月3日為侗族情歌節,男女相聚在一起情歌對唱。男唱贏女方才能定婚、結婚。同寨人一般不得結婚新娘出嫁坐四人轎,進轎前,親歌親友要給新娘贈送銅錢,以歌詞互祝。如:"送你個銅錢買田地,上出買到云南轉,下去買到北平城。"回你個錢勻買田,買得長田好跑馬,買得巒田好養魚,養得鯉魚生貴子,雙雙貴子跳龍門。"親友、鄰居看著花轎唱:"出門看見轎子紅,轎子上面掛燈籠,風吹燈籠團團轉,婆家鬧熱娘家空。"新娘出嫁前要吃離娘飯,姐妹兄弟、親朋四友,用大塊肥肉往新娘嘴上涂一下,以示親熱和恭賀出站。隨新娘到男方去做客的親戚,最少20人,多達30、40人不等,每人要贈給新娘一床棉被作嫁妝,從新娘與新郎拜堂的當天起,三日內每晚圍著新娘、新郎唱歌,鬧到半夜過,不許新娘新郎同床;三朝后,把新娘、新郎一同帶回女方娘家圓房,待新娘背喜(懷孕)才一起回男家生活。
節日:傳統節日有春節、驚蟄節、春社節、清明節、端午節、4月8日牛節、6月6日曬族節,12月23日送灶節等。
喪事:老人亡故,給洗尸穿壽衣。有錢人家,亡者上山埋葬之日要與兒孫生庚全局,未合好局。10天半月甚至1個月停樞不出門,還要做道場、念佛經。同寨人死了葬同寨人山地。山葬時,長(孝)子揣著靈牌在前,其余子孫隨后,進3大步退3小步,叩首下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