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16-07-18 17:29信息來源:懷化市環保局

2016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服務科學發展、確保環境安全為主線,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一極兩帶”和“一個中心、四個懷化”戰略部署,著力推進五省邊區生態中心城市建設,突出抓好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大力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努力實現“十三五”環境保護工作良好開局。主要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加強環境綜合整治

  (一)加強突出大氣污染問題整治。針對市區和縣城,以整治建筑揚塵、道路揚塵以及汽車尾氣、鍋爐廢氣、垃圾焚燒為重點,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扎實開展“鐵腕治霾、風暴除塵”集中整治行動,確保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80%以上,懷化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必須位居全省前5名。各縣市區要加快縣城自動監測站聯網,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和發布工作,并根據自身情況,排查分析污染源,開展治理工作。同時,認真落實“氣十條”,以整治工業大氣污染為重點,繼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四年行動計劃,全面完成確定的整治項目。(污防科牽頭)

  (二)加強突出水污染問題整治。編制出臺水污染防治五年行動方案,認真落實“水十條”,深入推進水污染整治工作。將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作為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調整完善保護區,強化日常巡查監察和集中整治,確保飲用水源安全(污防科牽頭);對市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要將鳳坪村、新家莊納入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并持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對保護區內非法小加工企業堅決采取斷電等強制措施予以取締關閉(支隊牽頭);在農村領域,繼續開展1000人以上村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并加強監管,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編制出臺市區黑臭水體治理方案,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加強涉水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污染治理,開展涉釩、涉錳、造紙等行業達標治理工作,抓好重金屬污染治理(污防科牽頭)。加強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完成17個市界、縣(區)界交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計劃科牽頭)

  (三)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市域覆蓋工作去年已經啟動,去年下半年還啟動了6個縣市區整治工作,今年上半年另外6個縣(區)整治工作必須啟動。市里將其列入了“美麗鄉村、幸福家園”建設行動,要求今年所有行政村完成以衛生廁所改造、環境衛生整治為重點的農村環境整治任務,省里還將250個村列入績效考核指標。各縣市區政府必須認真針對農村飲用水源保護、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村環保能力建設等幾個方面的內容要求,抓緊組織相關村制定方案,落實經費,開展整治,確保按期完成任務。(自保科牽頭)

  (四)加強危險廢物、輻射環境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審批管理、輻射環境安全許可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臺帳,加強日常規范化管理和專項執法檢查,防范危險廢物非法收集轉移和輻射環境問題發生。(危廢科牽頭)

  二、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一)大力開展執法行動。加強執法監管體系建設,年內建成包含市、縣(市、區)、鄉(鎮)及各類重點單位在內的三級網格監管體系,全面實施環保網格監管。認真落實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建立市級稽查、檢查和縣級檢查、巡查制度,強化縣級屬地監管責任和市級督查責任。開展執法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好環境保護大檢查、環境安全隱患大排查等各類執法檢查活動,加強各類環境違法問題的整改和查處(支隊牽頭)。加強與政法部門的協調和銜接,建立有效的協作機制,對重大環境違法問題,追究司法責任,強化環境執法的威懾力;年內市、縣兩級必須全部建立公檢法和環保聯合辦案機制(法制科牽頭)。加強排污申報和排污費征繳工作,排污費征收標準去年已經上調,各縣市區必須按新標準開展征繳,市里要加強稽查,確保依法征繳、應繳盡繳。(減排辦牽頭)

  (二)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和污染糾紛調處。重點加強對沅江干流、舞水、辰水、錦江河等外源污染的防控和對重污染企業的日常應急管理,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件。要健全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對突發環境問題,迅速反應,立即處置,最大力度地降低影響。要進一步完善環境信訪和12369環保熱線服務機制,及時調處環境信訪案件和群眾污染投訴,回應群眾環保關切,確保涉環社會穩定。(應急辦牽頭)

  (三)提升環境應急執法能力。積極推進環境應急能力達標建設,年內完成市本級和洪江市、辰溪縣、會同縣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并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應急辦牽頭)。推進移動執法能力建設,爭取年內市本級環境監察機構和30%縣市區的環境監察機構配備移動執法系統。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對重點鄉鎮及工業集中區要配備必要的環境監管人員。(支隊牽頭)

  三、加大污染物減排力度

  (一)建立減排責任制。圍繞省里下達的“十三五”減排目標任務,制定出臺減排工作方案,明確各縣市區及市直相關部門任務和責任,建立健全減排工作責任制和減排監測考核體系。尤其是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強度已列入小康社會建設指標,有硬性考核要求,單靠環保一家難以有效完成,必須要把任務和責任明確到各級各有關部門。(減排辦牽頭)

  (二)抓好重點項目減排。圍繞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明確重點實施項目,項目明確到年度,明確到縣市區。以污水處理廠管網完善和處理能力提升、垃圾處理場滲濾液治理改造、工業污染減排治理、規模養殖場污染防治等為重點,制定減排項目表,明確實施的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并開展專門的督查行動,督促責任單位加強減排工程實施,做到用項目支撐減排任務完成。積極推動機動車領域減排工作,加強機動車環保標識發放,推進機動車環保檢測和黃標車淘汰工作,加強老舊汽車報廢,促進減排指標落實。(減排辦牽頭)

  (三)狠抓管理減排。認真落實總量控制制度,加強推進工業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年內全市工業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征收比率必須達到80%以上,新、擴、改建項目排污權交易政策執行率達到100%。加強對減排設施的執法監管,督促減排設施正常運行,保證減排效果。積極推動落后產能淘汰,促進產業升級改造,推廣先進適用環保新工藝、新技術,開展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通過加強各級各相關部門的綜合管理,促進減排工作。(減排辦牽頭)

  四、推進環保模范城市和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

  (一)創模指標有新突破。緊緊圍繞創模規劃和26項“創模”指標,進一步落實創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勵機制,加大對各級各有關單位的協調組織力度,促進各項創模工作有效落實,力爭環境空氣質量、污水集中處理率、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率、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危險廢物依法處置率、公眾對城市環保的滿意率、建設項目和規劃依法執行環評等8項重點指標要有新的突破。認真研究國家對生態創建政策新的變化,加強對縣市區創建生態文明示范區的組織和指導。(生態辦牽頭)

  (二)繼續加強系列綠色創建。進一步調動基層單位開展系列綠色創建的積極性,創建一批生態文明示范村鎮(自保科牽頭)和綠色學校、醫院、小區、賓館等示范單位,對2007年前命名的市級綠色單位開展復核驗收,豐富生態創建的細胞工程,擴大生態環保的社會化宣傳。(宣教中心牽頭)

  (三)搞好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考核。積極有效地開展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考核,爭取每個縣市區生態補償資金有新的增加,并切實運用好監測考核結果,督促各地將生態補償資金按要求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計劃科牽頭)

  (四)積極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認真履行牽頭職責,組織和協調各級各相關部門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辦牽頭)。就環保部門來說,要全力落實好生態紅線劃定這一改革舉措。(自保科牽頭)

  五、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一)強化環評審批服務。進一步調整下放環保審批權限,優化環評審批服務,積極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對確定的重點項目,堅持一名領導、一套班子開展對口跟蹤服務,確保項目及時通過環評審批。探索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分段實效管理制度,實行審批事項“窗口受理、內部流轉、窗口辦結”的一站式辦事流程。進一步加強對全市范圍內環評從業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嚴把環評文件審批關,提升環評質量和效應。(行政審批服務科牽頭)

  (二)開展建設項目環保違規清理整治工作。對未按規定履行環評手續、配套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并投入生產、實際內容與環評文件存在重大變動、未經環保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生產或使用等問題的項目,開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工作,對符合政策、具備整改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對不符合政策和要求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各級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要搞好統籌和組織,環保部門要做好牽頭協調和調度,年內必須完成清理整治任務。(支隊牽頭)

  (三)發揮環保對優化經濟結構的促進作用。立足環評審批,積極開展參謀、指導服務,尤其是在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產業發展、項目招商等方面,要積極參與,主動服務,努力從源頭上防止高污染、高消耗項目進入,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優化。(行政審批服務科牽頭)

  六、夯實環保工作基礎

  (一)推動建立各級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市里已出臺《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并正在起草《較大環境問題責任追究辦法》。各縣市區年內必須出臺環境保護責任規定和一般環境問題責任追究辦法,通過兩個文件的出臺和落實,強化各級各相關部門的環保工作責任,切實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環保工作格局。(支隊牽頭)

  (二)加強環保規劃和環保科研工作。根據環境保護的新形勢、新要求和工作實際,科學編制“十三五”環保規劃,重點圍繞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屬污染治理、農村環境整治搞好規劃編制,統籌謀劃目標任務、保障措施和重大項目庫(計劃科牽頭)。加強環保科學技術研究,推廣環保先進適用技術,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發展進步。(環科所牽頭)

  (三)認真開展環境監測工作。嚴格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認真搞好地表水斷面、飲用水源地水質和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工作,組織企業開展自行監測。對建成的水質自動監測站和空氣自動監測站,要搞好運行維護管理,與市污染源自動監控中心聯網,確保數據及時上傳,實現動態監管。要加強執法監測、應急監測,為環境應急執法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監測站牽頭)

  (四)加大環保宣傳和信息公開力度。充分運用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內部刊物以及網站、微信等各類媒體,加大環保新聞宣傳力度,并認真組織開展好“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重點圍繞新環保法、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市政府出臺的《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以及重點環保工作、重點執法案件開展宣傳。立足環保網站,加強環保信息公開,既要公開環境質量監測信息,又要公開污染治理、環保審批、環境執法等工作動態信息。支持環保民間組織和環保志愿者開展環保公益活動,積極應對環保輿情,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和監督環保工作。(宣教中心牽頭)

  七、加強環保隊伍自身建設

  (一)加強保障能力建設。當前正處于環保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受各種因素影響,環保工作經費保障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好報,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不斷增加環保公共財政投入,保障環保工作順利開展。尤其是各縣市區要認真按照生態補償轉移支付的管理使用規定,按比例將資金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辦公室牽頭)。同時,要按照國家、省里開展環保監察監測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署要求,做好相應的基礎性工作。(人事科牽頭)

  (二)提高隊伍業務能力。加強隊伍業務能力和法律素質培養,重點要圍繞新環保法和配套實施辦法、新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執法案件辦理開展培訓。建立業務骨干每月講課制度,通過業務骨干講課、干部職工聽課,促使大家學法律、學業務。各縣市區環保部門也要立足本地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相應的學習培訓活動,不斷提升隊伍的業務素質和能力。同時,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業務流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辦事效率。(法制科牽頭)

  (三)大力加強思想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著力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繼續把隊伍思想作風建設擺在突出位置,通過加強學習、完善制度、嚴格管理,解決工作責任心不強、法紀觀念淡薄、工作作風不實的問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機關黨委牽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堅持環保中心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同步推進,防止隊伍出現不廉潔和違法違紀問題。(監察室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