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16-07-18 16:47信息來源:懷化市民政局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以“五大發展理念”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市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工作報告》對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覺服務“一極兩帶”和“一個中心、四個懷化”發展戰略,突出推進“四大民政領域改革”,深入實施“五大民生幸福工程”,著力強化“六項基礎服務保障”,努力推動我市民政事業轉型升級。

  一、突出推進“四大民政領域改革”

  1.推進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做好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后續相關工作。①穩妥開展合村工作。科學制定合村指導意見,依法依規指導各地按期完成合村工作,合并建制村1160個以上,精簡率達30%以上。②推進鄉鎮改設街道。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撤鄉鎮設街道的調研工作,重點支持具備條件的縣城鎮、園區改設街道。③推進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要求,10月底前完成所有普查外業。同時,規范地名命名管理,加強地名文化建設,認真做好“千年古縣”、“千年古鎮”和“千年古村落”申報工作。④深入創建“平安邊界”。完成6條界線聯檢任務。

  2.推進基層民主自治改革。①推進基層民主建設。按照市委改革辦、市小康辦、市文明辦的要求,指導各縣市區抓好基層民主參選率工作,確保參選測評率保持96.7%。啟動第十次村(居)委會換屆政策宣傳、財務清理等前期準備工作,確保2017年村居同步換屆順利開展。②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完善村(居)務監督機制,規范職能職責和監督范圍,加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建立健全政策咨詢會、公眾聽證會、民主商談會、民主評議會四項制度。③積極推進依法自治。深入開展城鄉居民依法自治達標率統計監測工作,確保90%以上的村(居)委會達標。在有實際需要的地方,開展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

  3.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改革。①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制定下發我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的意見》、《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的意見的實施辦法》,建立健全直接登記與雙重管理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②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積極抓好試點工作,完善相關配套政策。③完善社會組織監管機制。改革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完善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及法人信息庫建設。④建立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推動市本級和13個縣市區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

  4.推進殯葬管理服務改革。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2015-2020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大力推動殯葬改革的通知》。①健全完善惠民政策。制定出臺《懷化市城區城鄉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保障實施辦法》。②實施目標管理考核。制定出臺《懷化市殯葬改革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并強化考核。③加強殯葬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市本級和3個縣級殯儀館新建、改擴建建設,逐步完善火化設施和公墓建設。④加強部門聯動執法。積極協調城管、林業、國土等部門,切實加大殯葬聯合執法力度,抓好亂埋亂葬、亂搭靈棚集中整治工作。⑤加強殯葬改革宣傳。組織開展殯葬主題宣傳月活動,做好清明節群眾祭掃服務保障工作。

  二、大力實施“五大民生幸福工程”

  5.大力實施精準救助工程。①積極爭取各類民生資金。加大各類政策性資金和項目建設資金的爭取力度,確保全年爭取上級下撥各類民生資金達到15億元以上,確保爭取資金在全省第一方陣。②落實救助政策兜底扶貧。制定下發民政加強精準脫貧的文件,實施農村低保與脫貧開發有效銜接。突出加強對特殊人群特殊困難的精準幫扶,確保我市3.78萬貧困人口通過政策兜底脫貧。加快低保城鄉統籌發展,建立完善低保標準與居民消費支出掛鉤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制定下發我市《關于做好“三無六零”人員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統籌解決好“三無六零”人員的脫貧兜底等問題。③加強社會救助便民服務。大力推進基層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的規范化建設,完善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確保全市204個鄉鎮(街道)全覆蓋。④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提高資助參合參保資金量,提高住院救助比例,合理擬定重特大疾病門診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不斷優化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大力推進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⑤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積極探索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機制,深入抓好3個縣“救急難”試點工作,完善“主動發現”、“快速響應”機制。⑥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開展五保供養對象專項清理,規范集中供養機構管理,提高救助資金使用效益。⑦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充分發揮減災委綜合協調職能,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及時做好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農房恢復重建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等。努力提高報災、核災、救災水平。落實市縣兩級救災資金分擔機制。加強救災物資保障能力建設,爭取將新建或改擴建的縣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納入省廳儲備庫建設項目。加強減災救災宣傳和應急演練,開展好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積極爭創8個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⑧做好老區扶貧開發工作。推動老促會建設和發展,加強老區項目監管。認真組織實施“授漁計劃”。

  6.大力實施養老服務工程。①科學制定養老發展規劃。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科學制定出臺我市養老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②落實新增養老床位任務。支持公辦福利院、敬老院、基層養老示范點建設,加快社區小型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步伐,確保全年新增養老床位2000張以上,其中新增重點民生實事任務708張,新增社會養老床位1300張以上。③加強政策創制創新工作。制定出臺我市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性意見,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推動各級政府購買社會養老服務。④大力發展健康養老產業。依托我市良好的生態、交通、資源、區位等優勢,加快健康養老產業發展,重點以麻陽、鶴城、中方、芷江作為養老產業園區,全力實施園區招商引資工作,力爭把我市打造成全國知名生態養老基地。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和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等試點。⑤落實基本養老服務補貼。確保全市基本養老服務補貼覆蓋率達65%以上。⑥全面實施“兩項保險”工作。全面實施養老機構綜合責任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險。⑦加強基層老年協會建設。統一制定老年協會章程示范文本,研究出臺老年協會登記管理意見,推動城、鄉老年協會建會率分別達到95%、92.5%以上。⑧深入開展敬老愛老活動。認真組織開展第七個“敬老月”系列活動及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做好第二輪“敬老文明號”評選表彰工作。

  7.大力實施雙擁關愛工程。①做好雙擁創建工作。積極鞏固我市創建“全國雙擁模范城”的成果,深入開展“雙擁文化進社區”活動。②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全面落實和改善重點優撫對象政策待遇,實施優撫政策“雙百工程”(政策知曉率100%,政策落實率100%)。堅持以扶持退役軍人致富奔小康為目標,深化“四幫四解”(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解困、醫療上解難、住房上解危)、“扶優奔康”、“優撫建房”、“雙帶雙促”活動,扶持培養一批“雙帶雙促”示范典型。堅持以就業率、滿意率為核心,大力推廣以“五化五率”為主要內容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新模式,實現推薦就業和自主創業率達98%以上。落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試行)》,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四種指令性”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安置工作。做好傷病殘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啟動實施我市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修訂工作。③做好優撫信訪維穩。扎實做好復退軍人信訪維穩工作,確保涉軍群體總體穩定。④做好烈士褒揚工作。做好評烈、評殘工作。加強烈士事跡、英烈精神的宣傳,積極開展清明緬懷烈士活動、國家烈士公祭日活動和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活動。⑤做好事業單位管理。積極爭創全國文明優撫事業單位,爭創全省五星級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切實加強軍供保障、軍休服務工作,努力提升各級光榮院管理服務水平。

  8.大力實施公益慈善工程。①加強慈善超市建設。市本級和13個縣市區全面建立“慈善超市”。②打造公益慈善品牌。按照“六個慈善”(陽光慈善、品牌慈善、資源慈善、基金慈善、媒體慈善、行政慈善)的理念,加大慈善資金募集力度,打造與精準扶貧相結合的慈善救助品牌,深入開展“關愛計生失獨家庭”、“懷化慈善揚州勵志班”、“天使的翅膀”、“情暖高墻”等慈善助醫助學助困活動。③加強慈善組織建設。大力加強《慈善法》的宣傳,積極轉換慈善工作思路,加強慈善監管。完成市第二屆慈善總會換屆工作。④拓寬福彩銷售渠道。積極爭取中彩中心和省福彩中心發行具有懷化本土特色的新票種。健全福彩銷售終端設備動態管理機制,科學開展市場營銷宣傳活動,不斷提升福彩銷售增長潛力,爭取全年銷售5億元以上。⑤發展志愿服務隊伍。積極探索開展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工作,吸引和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組織開展扶貧濟困、扶老助孤、綠色環保、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志愿服務。全年新增注冊志愿者1萬人以上。

  9.大力實施“三社聯動”工程。①推進“幸福社區”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規劃局、市財政局《關于推進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和社區工作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扎實加快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和社區服務站建設,推進社區陣地規范化、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推廣社區網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撐、社會化服務模式,突顯懷化服務特色,積極建設“幸福社區”。指導各地落實村(社區)承擔公共事務目錄,探索建立社區公共事務準入制度,大力推進社區減負增效。②深化留守關愛服務工作。重點推進500個“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關愛服務中心”建設。③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加快社會組織發展,深入推進“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改革,重點培育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確保社會組織增長率達到8%。完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機制,推動社會組織更好地參與社會建設。加強社會組織執法監管工作,專項清理涉企收費行為,加大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非法行為打擊力度。深入開展行業協會行業自律與誠信創建、民辦非企業單位塑造品牌與服務社會、社會組織建設示范等創建活動。④實施社會工作服務計劃。研究制定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綜合性政策文件。加強社會工作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社會工作者培訓,承辦全省社工培訓班。圍繞社工在扶貧濟困的作用,積極開展社工日活動。以農村貧困人口和農村留守人員為服務重點,繼續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實施6個服務項目。加快推進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進一步加強社工工作機構建設,指導有條件的縣市區成立社會工作協會,鼓勵和支持民辦社會工作機構發展。推動市縣鄉(鎮)三級共建示范性社區社會工作站,推進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實踐。

  三、著力強化“六項基礎服務保障”

  10.強化專項社會事務管理。①發展兒童福利事業。深化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和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試點,支持人口50萬以上和孤兒人數較多縣市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兒童福利機構。深化未成年人權益保障試點,探索開展“三留守”人員關愛行動。②發展殘疾人福利事業。出臺我市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啟動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③做好流浪乞討救助。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浪救助日常管理和救助服務。健全城鄉一體化快速響應機制,強化流浪乞討人員源頭管理。做好“寒冬送溫暖”、“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工作。④加快福利設施建設。加快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做好市第二福利院建設前期籌備工作。指導13個縣市區加強福利機構建設。⑤做好婚姻收養工作。嚴格執行新頒布的《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完善網上預約登記服務,推行結婚登記頒證制度。依法開展收養工作,認真組織實施“明天計劃”。

  11.強化民政基層黨建工作。①強化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層層落實黨建工作責任,開展基層支部書記述職工作。②落實各項組織生活制度。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③廣泛開展基層黨建活動。深入開展“民政學習暨道德講壇”、重溫入黨誓詞感言征文和“書香民政”讀書活動。圍繞學習型機關創建,努力打造“書香民政”特色品牌。以“民政系統道德標兵”、優秀黨員和“星級黨員”評比等活動為載體,大力開展黨員“奮力創新業,爭當排頭兵”活動,樹立身邊典型,推進民政系統黨員干部積極爭先創優。積極開展黨員幫扶活動。深化“示范單位、示范窗口、示范崗位”創建。④深入開展“兩學一做”。認真組織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章黨規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做合格黨員。⑤切實加強基層支部建設。做好基層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加強基層黨員隊伍建設。⑥抓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建立健全社會組織黨工委工作機制,制定社會組織黨組織規范化標準。督促和指導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率達到100%;暫達不組建條件的,黨的工作覆蓋率達到100%。

  12.強化民政黨風廉政建設。①全面落實“兩個責任”。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和市委相關規定,加強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持續改進工作作風。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探索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深入融合方式和途徑,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嚴肅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②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格執行《2016年度全市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細則》。深入開展“庸懶散”行為專項整治,明察暗訪民政行風,嚴肅糾正民政干部“不嚴不實”問題。妥善處理各種來信來訪和上級交辦、轉辦信件,嚴肅查處腐敗和違紀違法等問題。③開展廉政專項教育。開展廉政教育活動,積極“廉政文化進社區”示范點創建活動。及時通報各地典型案例。組織民政干部職工參觀懷化監獄。

  13.強化重點工作監督檢查。①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民政系統貫徹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管理使用重大資金、實施民政設施建設項目等重點領域的督促檢查,重點對社會救助資金、烈士陵園建設資金、老區資金、福彩資金、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資金和民政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全年監督檢查4次以上。②積極打造陽光民政。一是打造“陽光低保”。啟動運行經濟狀況核對軟件,規范低保認定流程,嚴格執行低保有獎舉報、動態管理、責任追究、信息比對等制度。積極推動鄉鎮落實低保主體責任。開展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完善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供養人員認定辦法,全面啟動和運行市、縣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軟件,實現精準識別、精準施救。二是建設“陽光福彩”。深化福利彩票審計整改工作,健全內部財務審計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福彩公益金分配和使用情況。三是推進“陽光慈善”。加強慈善組織管理,引導慈善捐贈活動規范開展。加強慈善款物監管,全面建設開通慈善信息公開平臺,及時公開慈善活動信息。③加強窗口單位建設。加強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救助站、婚登處、殯管處等服務單位的規范化建設管理,突出鄉鎮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創星評比活動,適時開展現場評比。④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做好市殯儀館改擴建、市第二福利院建設及其他“十三五”規劃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14.強化綜合新聞信息宣傳。①加強新聞信息宣傳。完善民政輿情監測和新聞預警應急反應機制,積極應對和化解負面輿情信息。加強懷化民政網建設,完善網上辦事系統功能。加強與《中國社會報》駐湖南記者站、《懷化日報》、懷化電視臺、懷化市人民廣播電臺、懷化新聞網等媒體的合作,加強民政正面宣傳和信息發布。加強政務信息報送,推進民政信息公開。②加強綜合治理工作。加強信訪維穩工作,依法做好來信來訪和重點對象的維穩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繼續開展民政救助福利機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保障民政對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履行好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職責。加強文明創建和愛衛創衛等各項工作。③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加強民政法治建設,健全民政法制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加強依法行政和普法學法工作,嚴格執行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

  15.強化民政人才隊伍建設。①抓好干部培訓教育。認真學習貫徹《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辦好“民政學習暨道德講壇”。組織參加全省新任民政局長培訓班。根據工作需要,開展民政業務專題培訓。組織開展孤殘兒童護理員、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鑒定,做好2016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考試的考前動員和培訓工作。②加強基層隊伍建設。督促指導各地按照每1萬人配備1名工作人員的比例配備鄉鎮(街道)專職民政工作人員,并加強對基層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訓和業務指導,切實提升民政基層經辦能力,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