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2-00002
懷政發〔2022〕7號
懷化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
鶴城區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現將《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懷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日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房屋,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負責制定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政策標準,加強對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統一管理。
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懷化經開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的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確需由市人民政府作為征收主體的項目,由市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人民政府確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為市房屋征收部門,負責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統一監管,組織實施由市人民政府作為征收主體的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并對各縣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進行指導。具體事務性工作由市征收安置事務中心承擔。
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應當確定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第四條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實施房屋征收工作的,應當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應當明確委托權限和范圍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及懷化經開區管委會的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財政、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教育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配合房屋征收部門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第六條 市房屋征收部門建立健全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選庫,根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申請,將依法登記注冊、具有三級以上資質和良好執業信用記錄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納入備選庫,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七條 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規定,需要征收房屋的,提出征收房屋的單位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項目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批復文件或證明材料;
(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出具的項目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證明材料以及土地權屬資料、用地紅線圖;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改建項目,除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的材料。
第八條 市房屋征收部門依法對房屋征收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人民政府向鶴城區人民政府或懷化經開區管委會下達房屋征收任務。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按任務交辦書的要求依法組織實施。
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根據房屋征收任務交辦書擬定房屋征收范圍,報鶴城區人民政府或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批準后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布。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以及突擊進行室內(外)裝飾裝修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管、稅務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房屋征收范圍內的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九條 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對房屋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報項目征收主體同級人民政府或懷化經開區管委會。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房屋征收范圍、補償方式、補償補助標準、產權調換房源、實施步驟、簽約期限和獎勵等事項。
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對房屋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應當將征求被征收人意見情況和根據被征收人意見修改情況及時公布。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項目征收主體同級人民政府或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根據被征收人意見或聽證會意見修改確定后的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報市房屋征收部門批準。
第十二條 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200戶以上(含200戶)或800人以上(含800人)或涉及被征收房屋2萬平方米以上(含2萬平方米)的,應當經項目征收主體同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 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鶴城區人民政府或懷化經開區管委會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編制征收補償費用預算,報市房屋征收部門核定。
第十四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谩U魇昭a償費用由市房屋征收部門統一歸集、管理,具體歸集、管理的規定由市房屋征收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第十六條 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作為征收主體的房屋征收項目由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確需由市人民政府作為征收主體的房屋征收項目,由市房屋征收部門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后,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三章 補 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裝飾裝修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八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作出評估報告,應當對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進行說明。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同時向市房屋征收部門和鶴城區或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委托評估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初步評估結果。
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項目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報市房屋征收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房屋征收部門向社會發布征收評估信息;
(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選庫中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報名;
(三)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已經報名并符合資質條件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供被征收人協商選定。被征收人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期限應當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供被征收人選擇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從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選庫中邀請;
(五)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就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將協商結果書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門;
(六)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通過搖號、抽簽等隨機選定方式確定;
(七)房屋征收部門公布被征收人選定或者確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
被征收人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協商過程應當公開。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通過投票決定或者隨機選定方式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應當由公證機構依法公證。
第二十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一)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評估價值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二)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除政府有特別規定外,應當由房屋征收部門委托評估房屋價值的同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評估時點,應當與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一致。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應當加強房屋征收產權調換房源的統籌管理工作,建立產權調換房源統籌管理機制。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現房產權調換的,給予一次搬遷費;選擇期房產權調換需過渡安置的,給予兩次搬遷費。
征收房屋需搬遷機器設備和其他物資的,搬遷費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參照相關行業標準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應當評估確定。
機器設備和其他物資因搬遷喪失使用價值的,其損失補償評估按照前款的規定辦理。
被征收人選擇期房產權調換并自行解決臨時過渡周轉用房的,應當按實際過渡期限增加6個月支付臨時安置費;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現房產權調換的,支付6個月臨時安置費;對已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轉用房的,在約定過渡期限內不支付臨時安置費。
被征收人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與被征收人按照產權調換房屋建設、搬遷日期約定過渡期限。
第二十二條 房屋征收部門未按期交付產權調換房屋,延長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應當按下列規定每月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
(一)被征收人自行解決周轉用房,過渡期限延期12個月以內的,按照標準的150%支付;過渡期限延期超過12個月的,按照標準的200%支付;
(二)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轉用房,除繼續提供周轉用房外,過渡期限延期12個月以內的,按照標準的50%支付;過渡期限延期超過12個月的,按照標準的100%支付。
第二十三條 被征收房屋的室內裝飾裝修價值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協商給予補償;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委托評估房屋價值的同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第二十四條 征收生產、經營性用房,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直接損失的,應當按照《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搬遷費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附件1)有關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
被征收人擅自將住宅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征收時不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擅自改變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按照原用途計算停產停業損失。
第二十五條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按照《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獎勵與補助標準》(附件2)有關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獎勵。
被征收人因重大疾病、突發重大意外事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情況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在房屋征收期間確有搬遷困難的,按照《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獎勵與補助標準》有關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搬遷困難補助。
第二十六條 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國家的規定訂立補償協議,并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完成搬遷,不得損壞房屋或者拆卸已按照規定補償了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屬設施。
補償協議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后,應當將協議報市房屋征收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作出補償決定。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明確規定補償方式、補償金額、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等事項,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人民政府或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被征收人原因,無法核實被征收房屋裝飾裝修情況的,補償決定不包括裝飾裝修的價值。在按補償決定實施強制執行時,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被征收房屋裝飾裝修進行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構辦理證據保全,被征收房屋裝飾裝修價值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第二十九條 市、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負責各自實施項目的已征收房屋拆除工作。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按程序將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承擔。需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的規定。拆除施工必須為拆除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鶴城區、懷化經開區房屋征收部門在組織被征收房屋拆除施工前,應當將房屋拆除工程項目報市房屋征收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房屋拆除后60日內,到市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產權注銷手續。
第三十一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經發布征收決定的房屋征收項目,繼續按原有規定執行。
附件:1.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搬遷費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
2.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獎勵與補助標準
附件1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臨時安置費、搬遷費及停產停業
損失補償標準
一、臨時安置費標準
按被征收房屋面積確定,100㎡以下(含100㎡)的1000元/月;100㎡以上的,每超過1㎡增加10元/月。
二、搬遷費標準
按被征收房屋主體評估價值的1%確定。
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
(一)征收生產、經營性用房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為被征收房屋主體評估價值的7‰/月。
被征收人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補償期限自被征收人搬遷交房之日起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之日止;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產權調換的,按補償標準給予3個月補償。
(二)被征收人認為停產停業損失超過前款規定標準的,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上一年度實際經營效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結果給予補償。
附件2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獎勵與補助標準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在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需要給予獎勵、補助的,適用本標準。
二、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騰房的,房屋征收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被征收人按本條規定給予獎勵。
(一)成新獎勵。對被征收房屋按房屋實際成新提高兩個成新后計算補償,如房屋提高兩個成新后仍不足六成新的,可以按六成新計算補償,最高按十成新計算補償。
(二)上浮獎勵。對被征收房屋在提高成新的基礎上,可再根據評估報告測算的征收補償單價適當上浮,但上浮比例不得超過15%。
(三)提前搬遷獎勵??梢愿鶕徽魇杖说陌徇w時間,分階段、分檔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不超過200元/㎡的提前搬遷獎勵。具體分段時間和檔次在各項目的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明確。
(四)選擇貨幣補償獎勵。可以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200元/㎡的選擇貨幣補償獎勵。
(五)尋找房源獎勵。每戶10000元(以房屋所有權證為準,共有產權不得分開計算)。
征收個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前款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全部五項獎勵;征收個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按前款(一)、(二)、(三)項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成新獎勵、上浮獎勵、提前搬遷獎勵;征收個人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前款(三)、(四)、(五)項規定,給予被征收人提前搬遷獎勵、選擇貨幣補償獎勵、尋找房源獎勵。
三、征收單位自管產權住宅房屋,房屋產權單位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騰房的,房屋征收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給予產權單位200元/㎡的提前搬遷獎勵。房屋產權單位在獲得提前搬遷獎勵款項后,應當根據合法承租人的搬遷時間,給予合法承租人提前搬遷獎勵。
四、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被征收人因重大疾病、突發重大意外事故、喪失勞動能力或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情況,在房屋征收期間確有搬遷困難的,由本人申請,經房屋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民政等部門核實,由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示后,對符合條件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給予搬遷困難補助。
(一)患有下列重大疾病的被征收人,經三級甲等醫院診斷并出具疾病證明,給予每戶15000元的補助:
1.系統性紅斑狼瘡并發腎功能損害、終末期腎?。阅I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2.惡性腫瘤;
3.嚴重傳染性肝炎、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及并發癥;
4.急性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5.急性心力衰竭和心肌梗塞、風濕熱導致的心臟瓣膜疾病;腦中風后遺癥。
(二)被征收人因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經司法鑒定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或殘疾人聯合會出具證明,屬1~4級傷殘的給予每戶15000元的搬遷困難補助,屬5~7級傷殘的給予每戶10000元的補助。
(三)被征收人突發重大意外事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災害的,給予每戶20000元的補助。
(四)被征收人享受城市最低社會生活保障待遇的,給予每戶20000元的補助。
被征收人符合上述多項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項補助。
征收單位自管產權住宅,其合法承租人符合本條相關條件的,可以參照本標準規定執行。
五、對享受城市最低社會生活保障待遇且在本市范圍內房屋建筑面積合計不足50平方米的(以不動產權證為準,共有產權不分開計算),可以對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與50平方米之差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給予補助。
六、征收補償方案應當明確獎勵、補助的相關事宜。
七、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辦理補助手續過程中,必須本著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違者視其情節輕重依法追究責任。
申領搬遷補助的被征收人應當如實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證明材料,嚴禁偽造證明材料、嚴禁冒領搬遷補助,違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補助資格并追回已發放的補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