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懷化市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4-04-19 09:45信息來源:懷化市消防救援支隊

一、起草目的及背景

為加快推進懷化市消防安全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強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監督,進一步貫徹落實《湖南省社會信用條例》《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和《湖南省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辦法》,積極營造主體責任清晰、誠信體系完善、隱患整治徹底的消防安全治理體系,經市政府同意,懷化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分行等部門聯合制定了《懷化市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起草依據

根據《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58號令)、《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應急消﹝2020﹞331號)、《湖南省社會信用條例》、《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303號令)、《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0〕32號)、《湖南省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辦法》(湘消發﹝2023﹞57號)、《懷化市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懷信辦發﹝2023﹞9號)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八章三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消防安全領域信用信息歸集、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應用、信用信息異議、信用信息修復、工作機制以及附則等8個部分?!掇k法》明確了7類單位和個人、27項主要信息納入信用監管。納入監管的主要信息直接體現和反映社會單位和個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涵蓋了單位及個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各個方面。

《辦法》根據消防安全領域信用信息性質,區分為守信行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三個等級,并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守信行為主體在辦理消防公共服務中開辟“綠色通道”;對于一般失信行為主體在實施行政許可等工作中,列為重點審查對象;對于嚴重失信行為主體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歸集信息通過信用中國(懷化)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平臺向社會公示,實行聯合懲戒。相關部門可以作為信用評價、項目核準、用地審批、金融扶持、財政獎補、限制招投標以及特許經營等方面的參考依據?!掇k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工作要求,按照《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嚴格落實事前告知事后修復機制,建立異議申訴和信用修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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