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市發展改革委召開主城區電動自行車充電企業座談會。會議要求,主城區電動自行車充電企業必須在充電處的公示牌對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分開明碼標價,不得實行一費制,標明價格舉報電話12315等信息。
電動自行車是群眾日常出行重要交通工具,但目前城區充電費收費行為不規范、充電費費用偏高,影響了群眾戶外充電積極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電動自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有關要求,規范充電收費行業,引導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合理形成,推動降低群眾充電負擔,國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繼出臺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政策。規定要求,充電收費由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兩部分組成。電費嚴格落實政府制定的價格、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必須在充電處的公示牌對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分開明碼標價,不得實行一費制,標明價格舉報電話12315等信息。
(全媒記者 補秀梅 通訊員 劉空軍 楊開華 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