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 一電動車轉彎未讓直行 被撞還要負主責

發布時間:2023-09-21 09:38信息來源:懷化日報

“轉彎讓直行”相信各位駕駛員朋友已經銘記于心,但仍有一些非機動車駕駛員在實際駕車過程中,為了趕時間忽視這條通行規則路口轉彎不讓直行事故往往就這么發生。

2023年09月16日06時許,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執勤民警接到122出警指派電話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經現場勘查,駕駛員米某駕駛車牌號為懷化008****的電動二輪車,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懷西路輪胎市場路段時轉彎時未讓直行,與對面駕駛員尹某駕駛車牌號為湘 NLU***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后湘NL***5的小型轎車又撞到正常行駛由駕駛員陳某駕駛的車牌號為湘N7L***的小型轎車,造成電動二輪車駕駛員米某受傷及三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駕駛員米某駕駛電動二輪車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行:(一)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之規定。

駕駛員尹某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之規定。交警判定駕駛員米某負主要責任;駕駛員尹某負次要責任;駕駛員陳某無責任。

懷化交警溫馨提醒:路口如虎口,低速慢行、留心觀察、禮讓通行一直都是路口行車的關鍵“讓”出平安,“搶”出禍端、其實行車路上我們更應該注意的并不是“誰沒讓誰,誰要負責”而是“互相謙讓,安全行車”,希望所有的交通參與者在路口演繹的不是悲劇而是平安!

(通訊員 肖達 江沛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