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是全國第16個法制宣傳日,也是第3個國家憲法日。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討論稿)》于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成功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決定指出,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2014年12月3日,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2016這些法律法規值得關注:
《居住證暫行條例》。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務和七項便利。其中,六大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七項便利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法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此舉意味著“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新法中有專門章節就“重污染天氣應對”做出規定。27年后首次大修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不僅在法條數量上幾近翻一倍,內容上也基本對所有現行法條作出修改,其中不少規定凸顯從治標走向治本的立法思路。新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重污染天氣應對納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該法明確,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對任何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恐怖活動,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為恐怖活動提供幫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該法對恐怖主義作出明確定義,即“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span>
《地圖管理條例》。針對互聯網地圖服務,條例規定,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將存放地圖數據的服務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并制定互聯網地圖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ヂ摼W地圖服務單位需要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的,應當公開收集、使用規則,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戶的個人信息。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該法規定了銷售轉基因植物品種種子,必須用明顯的文字標注,并應當提示使用時的安全控制措施。
《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學位證書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印制,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國徽也將不再出現在學位證書上。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范》。該服務規范從參保登記的條件、內容、時間、調查摸底內容以及參保登記程序5個方面規范了參保登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