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質監局規范收費行為 實行“質監收費十八不準”制度

發布時間:2016-09-09 10:50信息來源:懷化市政府門戶網站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質監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行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和社會團體收費等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懷化市質監局響應省質監局號召,在全市質監系統實行降費減負的 “質監收費十八不準”制度,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此次出臺的“質監收費十八不準”的通知文件,對5類違規收費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一是禁止擴圍收費。如不執行國家收費政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在收費目錄清單、經營服務范圍之外收費。二是禁止強制收費。如利用行政權力、行政職能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強制收費。三是禁止重復收費。如在檢驗過程中重復抽樣、重復收費。四是禁止搭車收費。如利用行政檢查、電子政務平臺等手段,借服務之名,行收費之實。五是禁止變相收費。如轉移部門、轉換名目收費,利用關聯的協會收費等。

  為堅決落實“質監收費十八不準”禁令,我們將一并上網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企業、群眾如果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可以通過網絡、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市質監局舉報。我局將厲行問責,對發現并查實違反質監收費政策的單位和個人,絕不包庇、絕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不打一分一厘折扣,不出一絲一毫偏差,堅決杜絕亂收費亂作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