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3-29 10:28信息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2〕1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

為落實好國家關于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有關決策部署,振作工業經濟運行,穩定工業經濟增長,確保全年工業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關于財政稅費政策

(一)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范圍:一是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須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重復列出)

(二)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等優惠政策。(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工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前述優惠政策。對工業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統一標準認定。(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從2022年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加大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降低企業社保負擔,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關于金融信貸政策

(六)大力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落實對銀行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考核約束。推動國有銀行優化經濟資本分配,向制造業企業傾斜,繼續保持制造業中長期貸款較快增長,2022年全年增加350億元以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活動,推廣銀稅、銀保、政銀擔等合作互動模式。緊密結合制造業企業生產經營周期,合理確定融資期限,健全制造業融資“白名單”企業制度,引導金融機構為“白名單”企業定制融資方案,開發專屬產品,提供差別化融資支持,提升融資支持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稅務局、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爭取和落實好人民銀行對地方法人銀行激勵資金、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持。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規范發展供應鏈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加大銀行機構普惠小微貸款力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按照國家工業綠色發展指導目錄要求建立省級項目庫,引導金融資源向工業綠色低碳領域匯聚。落實煤電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政策,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推動金融機構加快信貸投放進度,支持碳減排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大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推廣以信息共享為基礎的“信易貸”模式。深化產融合作,落實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專項政策。搶抓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機遇,引導制造業企業積極對接資本市場。進一步發揮好省內各類產業基金作用,積極爭取國家重大基金支持省內工業企業。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關于保供穩價政策

(十一)堅持綠色發展,按國家統一部署,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于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持續密切關注國際國內鐵礦石、化肥等大宗原材料市場供需和價格變化,加大省內原材料市場供需和價格變化運行監測頻度力度,強化原材料行業預警預判,強化市場監管執法,維護合理的價格秩序。嚴格執行國家價格調控有關政策,增強省內基礎工業產品、重要生活物資、農資化肥、關鍵新材料等原材料產品供給穩價能力。嚴格落實國家進一步強化大宗商品期現貨市場監管政策措施,嚴厲打擊散布虛假信息、哄抬價格等各類違法行為和資本無序炒作,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穩價。支持企業投資開發鐵礦、銅礦等國內具備資源條件、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礦產開發項目;推動廢鋼、廢有色金屬、廢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提高“城市礦山”對資源的保障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與煤炭優質產能富余省份對接,提高發電供熱化肥用煤中長期合同履約水平,推動煤電企業提高發電出力,按規定做好骨干水庫儲水保水工作,提升全流域整體頂峰能力。加強供需形勢研判和預測預警,制定好能源保供應急預案,做實做細能源電力保供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關于投資消費和外貿外資政策

(十四)強化產業項目建設,增強發展后勁。以“十大產業項目”為重點,結合推進產業“萬千百”工程項目建設,深入開展產業項目建設年活動,實行億元以上制造業項目定期調度監測機制。加強投產項目跟蹤服務,對2021年以來投產項目建立三年服務期制度。強化對項目產能利用率和營收、稅收、就業貢獻等發展質效情況評價考核,擇優發布年度綜合績效優秀產業項目。加強產業布局引導,抓好“五好園區”建設。動態做好項目儲備,瞄準省內特色優勢企業,逐一指導、滾動編制企業三年投資發展方案,提供一攬子精準服務,引導企業扎根湖南,深耕主業,迭代創新,做強做優。實施“紓困增效”專項行動,促進增強企業綜合實力。大力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落實“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行動,積極培育發展專精特新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業鏈領航企業,推動制造業企業加入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計劃。(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主動對接國家光伏產業創新發展專項行動,積極發展分布式光伏。把握市場機遇,促進太陽能電池、風電裝備等相關產業鏈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推進供電煤耗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上煤電機組改造升級,因地制宜實施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落實“十四五”每年新增400萬千瓦供電能力等目標要求,加快重點能源項目建設,盡快推進“寧電入湘”特高壓直流工程建設,帶動相關裝備制造業投資。(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七)制定出臺工業領域以及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等重點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對標國家重點領域能效要求,有序開展節能降碳行動。組織梳理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能效清單目錄,制定分類提效達標方案。對能效水平低于國家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在建、擬建項目按照國家行業能效標桿水平建設,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鼓勵推動綠色低碳共性關鍵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和相關設施裝備攻關,加快先進適用節能低碳技術產業化應用,進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按照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部署要求,圍繞“制造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八大領域,結合湖南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加快推進制造業核心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湖南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優勢企業、行業協會、研究院所、創新平臺等作用,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和產業發展關鍵環節,按照國家“揭榜掛帥”等創新模式,組織實施一批自主可控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化和迭代應用重點項目。大力發展智能制造,積極打造示范工廠和應用場景,加快推廣成熟智造技術,實施生產線和工業母機改造,提高產品供給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根據國家產業基礎再造重點領域和方向,編制全省產業基礎發展實施方案,梳理提出我省產業基礎發展主要領域,爭取國家布局支持,組織實施一批突破核心基礎零部件、核心基礎元器件、基礎材料、基礎工藝、產業基礎技術、基礎軟件領域關鍵技術重大項目,積極打造產業基礎創新發展高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持續實施全省數字新型基礎設施標志性項目,建設國家級互聯網骨干直聯點,大力部署新一代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加大5G網絡和千兆網建設力度,盡快啟動一批中小城市基礎網絡完善工程。加快推進國家超算中心算力升級、長沙人工智能創新中心等項目建設,優化數據中心布局,提高算力基礎設施支撐能力。積極培育新的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先進制造業集群,打造產業發展新引擎。前瞻謀劃未來產業,落實國家未來產業孵化與加速計劃,編制出臺未來產業發展規劃。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力爭在種業、計算、裝備制造、北斗應用、海洋工程、生命健康等領域取得一批原創性科研成果,積極參與國家北斗產業化重大工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積極發展和運用工業互聯網,持續打造一批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典型應用場景。(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組織開展多種類型的產業對接、展覽展示及商品促銷活動,規范和發展新經濟。搶抓信息消費升級機遇,推動傳統線下業態供應鏈和運營管理數字化改造。進一步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積極組織供需對接活動,促進大型企業擴大向中小企業采購規模。出臺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實施降低汽車物流成本有效措施。健全家電回收處理體系,落實國家家電生產者回收目標責任制。適時在家電等領域推出新一輪以舊換新行動,積極推動信創工程行業應用和超高清視頻應用推廣,鼓勵開展新型墻體材料等綠色建材、新能源汽車、智能家電下鄉行動。積極推進內河老舊船舶更新改造。持續實施品牌提升工程,抓好湖南省“十四五”品牌發展規劃落地,完善品牌工作機制,著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優質品牌。開展質量技術幫扶“巡回問診”,鼓勵企業建立質量追溯機制,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落實好國家外貿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抓實抓好外貿信貸投放,進一步發揮好海外倉作用,保持制造業進出口較快增長。依托長沙、岳陽、衡陽等國家物流樞紐,拓展水運、空運、鐵路國際運輸線路,推動構建支撐“全球采購、全球生產、全球銷售”的國際物流服務網絡。規范對海運市場主體收費行為,優化外貿企業與船運企業合作模式,推動國際物流降本增效。繼續拓展和發揮中歐班列作用。(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立足湖南“一帶一部”區位優勢和重點產業領域優勢,深入實施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方案,深化長三角地區、長江經濟帶等區域合作。出臺湖南省承接制造業轉移實施意見,發揮省內國家級新區、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等作用,深化與沿海地區及中西部省份的產業合作,高水平承接新興產業和產業鏈關鍵環節轉移。落實國家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完善要素保障和外籍人員便利政策,積極支持外商投資高端制造業,促進外資研發中心創新發展。利用中非經貿博覽會、湖南—歐洲經貿活動周、迪拜世博會、進博會等國際知名展會平臺,鼓勵引導省內優質企業深化全球推介合作。辦好具有國內影響力的重大會展活動,搭建外商、外資企業與省內企業的合作平臺,鼓勵“以商招商”“以企引企”,開展產業鏈引資、引智、引技,加快推動外商“請進來”投資制造業和省內優質企業“走出去”開展產能合作,提升“湘品”市場占有率和影響力。加強招商引資簽約項目跟蹤服務,強化項目落地責任機制,實施履約率考核。(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關于用地、用能和環境政策

(二十四)保障國家和省重大產業項目土地供應,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推行彈性年期供應、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新型產業用地等創新工業用地供應制度,降低工業企業用地成本。(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二十五)落實能耗“雙控”有關政策,嚴格能耗強度管控,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保障工業發展合理用能。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完善能耗考核方式,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落實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堅持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措施。對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盡快開工建設。(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六、保障措施

省級層面建立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協調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政策落實情況督導評估。各市州、縣市區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分析研判,強化對工業經濟運行跟蹤監測,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設立產業觀察點,建立產業鏈供應鏈苗頭性問題預警機制,同時及時發現并宣傳推介好經驗好做法,穩定發展預期。各級各有關部門對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做好政策儲備和風險防范預案,特別是做好防范疫情影響、保持穩定生產的工作預案;要加大企業在重要節假日開復工情況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