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上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特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說明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5年,全縣各政府機關根據《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以下簡稱《公開制度》)要求,圍繞年初確定的目標和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解答公開咨詢,受理和處理公開申請,及時編制和更新政府信息目錄和公開指南,穩步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制度。為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先后制定印發了《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關于印發芷江侗族自治縣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成立了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依申請公開辦公室,由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主任,縣法制辦主任任依申請公開辦公室主任。并在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會議上作了系統部署,明確了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工作要求、人員安排和各項工作推進的時間安排,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軌道。
(二)進一步完善工作平臺,鞏固和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成效。一是明確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為我縣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二是繼續編制好《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和《芷江政報》;三是進一步建立政務公開專欄并及時更新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三)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內部流程。一是嚴格按照《公開制度》的有關規定,公文類信息公開工作遵循依法、及時、高效的原則,在公文產生的過程中同步確定其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免予公開三種屬性。屬于主動公開的,及時通過適當的途徑發布。二是在公開政府信息前,依照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對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依法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對我縣政府公文類信息進行梳理、審核。三是建立了依申請公開系統:網上申請由各責任單位與縣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受理;現場申請由各責任單位與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受理。四是建立了依申請公開答復系統,全縣的答復由縣依申請公開辦公室負責,各責任單位的答復,由各單位自己負責,縣依申請公開辦公室全面協調。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縣到2015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321條,主要包括在門戶網站上及時公開了本縣范圍內土地征用、房屋拆遷、重大活動安排等有關信息,以及社會保障卡申領發放等相關事項。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93條,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具體采購信息、本縣重大建設項目公開招投標的情況,縣政府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財政預決算報告等。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縣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有芷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芷江電視臺時政頻道、縣圖書館和檔案館的查閱系統、縣檔案館集中查閱點、各單位政務公開欄、便民手冊以及各類宣傳資料等。其中最常用和最受歡迎的方式均是“芷江政府門戶網站”。在便民服務方面:一是及時編制了2015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二是免費發放各類宣傳資料及便民手冊。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至2015年12月底,沒有群眾要求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四、咨詢處理情況
本縣2015年度共接受人民群眾咨詢8112次,其中咨詢電話接聽2538人次,當面咨詢接待5257人次,網上咨詢317人次。本縣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95731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策法規、政府文件、征地拆遷、政府采購、市民辦事、人事任免。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至2015年12月底,縣本級收到行政復議案件16件,行政訴訟案件10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內予以辦結。
六、政府支出與收費
(1)工作人員情況
縣政務公開辦作為具體組織、指導和協調《公開制度》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實施的主要職能部門,在未增加編制的情況下,確保2名工作人員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職人員,各職能部門都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和一名聯絡員,負責具體辦理和與縣政務公開辦聯絡協調。
(2)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本縣在2015年度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經費共計3.5萬元,主要用于《芷江侗族自治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和《芷江政報》的編制鄉鎮信息公開等方面。
(3)與訴訟(行政復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至2015年12月底,暫無發生與行政復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
(4)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至2015年12月底,暫無發生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存在的問題主要有:政府信息公開范疇還不夠廣,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全面具體,受理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有時尚欠規范,部分從事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公眾的知曉率和參與率還需進一步提高等等。針對上述問題,準備在下階段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繼續搞好平臺建設;二是要理順工作流程;三是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明確工作人員,加強人員培訓;四是要保證工作經費。
八、說明與附表
(1)其他說明
本年報的統計時間跨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止。附表中“數量”欄內容為“——”,表示該行數據為零。
(2)附表:
附表一: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市本級 |
縣市區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 |
11321 |
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 |
8576 |
附表二: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市本級 |
縣市區 |
本年度申請總數 |
條 |
—— |
——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 |
——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 |
——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 |
——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 |
—— |
5.信函申請數<,/TD> |
條 |
—— |
——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 |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 |
——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 |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 |
——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 |
——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數 |
條 |
—— |
—— |
(2)“非本部門掌握”數 |
條 |
—— |
—— |
(3)“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 |
—— |
(4)“免予公開范圍”數 |
條 |
—— |
—— |
(5)其它原因 |
條 |
—— |
—— |
附表三:咨詢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市本級 |
縣市區 |
本年度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 |
11487 |
網上咨詢數 |
人次 |
—— |
317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 |
5257 |
咨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 |
2538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 |
95731 |
附表四:申訴情況統計表
指標 |
單位 |
市本級 |
縣市區 |
行政復議數 |
件 |
—— |
16 |
行政訴訟數 |
件 |
—— |
10 |
行政申訴數 |
件 |
—— |
—— |
其中:對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 |
件 |
—— |
—— |
附表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市本級 |
縣市區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 |
—— |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專職人員總數 |
人 |
—— |
——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 |
2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 |
——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