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懷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3年11月7日,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懷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解讀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
1、原《辦法》于2009年12月2日,懷化市第三屆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已超過有效年限規定。
2、由于城市供水行業市場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現行《辦法》中許多條款與內容已與上位法規政策相抵觸。
3、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對城市供水水質、安全、服務、價格提出了新的惠民利民要求,對城市供水設施建設、運營維護與服務、水質安全制定了新的技術標準與規范,現行《辦法》已滯后于懷化城市供水事業現代化建設需要。
二、起草過程
《辦法》起草過程中,對全市城市供水企業、二次供水設施、管道直飲系統現狀進行了調研;參考了長沙市、廣州市等城市的經驗做法;通過掛網、去函、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等形式,向全市供水企業、行業專家、市相關主管部門和單位、社會公眾征集意見和建議;經過多輪次反復修改后,市司法局對《辦法》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并做了修改完善;2023年10月11日,經懷化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了《辦法》;《懷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自2023年11月7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主要依據
1、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2020年修訂);
2、《湖南省實施<城市供水條例>辦法》(2022年修訂);
3、湖南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改造管理的通知》(湘建城〔2020〕180號);
4、湖南省住建廳《關于推進城市管道直飲水系統建設和改造的通知》(湘建城〔2021〕230號);
5、國家、湖南省其他相關法規和標準。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七章,39條。第一章總則,規定了《辦法》的適用范圍,城市供水的定義,政府和部門的職責等內容;第二章城市供水工程建設,對城市供水工程相關單位資質條件和建設要求進行了規定,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了規定,對住宅項目提出了“一戶一表”的建設要求;第三章城市供水經營,對城市供水企業的水質、水壓、不間斷供水等運營標準進行了規定,對供水企業和用水用戶的相關義務和責任進行了規定,對城市供水價格和對城市節約用水進行了原則規定;第四章城市供水設施管理,規定了城市供水企業對城市供水設施維護和管理的責任;規定了用戶、社會對城市供水設施保護的相關責任;規定了用戶自建供水設施與城市公共供水設施連接條件及禁止行為;對城市消火栓建設維護管理進行了原則規定;第五章二次供水管理,對二次供水管理的原則、建設標準進行了規定,鼓勵由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建設、運營二次供水設施;第六章管道直飲水管理,對管道直飲水管理原則、發展規劃及戰略、建設標準進行了規定,鼓勵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運營城市管道直飲水系統;第七章附則,規定《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懷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懷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的通知》(懷政發〔2009〕 號21)同時廢止。
五、需要說明的問題
1、為精簡城市供水行業規范性文件的數量,將《懷化市城鎮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相關內容并入本《辦法》,形成第五章“二次供水管理”。
2、為提升我市市民健康水平,促進懷化市管道直飲水健康有序發展,將城市管道直飲水管理相關內容列入本《辦法》,形成第六章“管道直飲水管理”。
3、《辦法》屬于政府規范性文件,根據《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其不得創設行政處罰。因此,《辦法》未列法律責任與處罰內容,《辦法》實施中,可依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2020年修訂)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條、《湖南省實施<城市供水條例>辦法》(2022年修訂)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六條、建設部和衛生部《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2021年)相關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