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關于核定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
?根據《湖南省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規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市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調整收費標準。
此次重新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主要有三個方面原因:一是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文件作了修改,我委原定價文件需進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價格動態管理要求。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于2019年3月制定執行,按價格管理要求,一般情況滿5年需重新制定收費標準。近年來,邵陽、湘潭等市州也重新調整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標準,對收費進行動態管理。三是公司運營成本增加并提出申請。申請主要理由:市政府特許經營權項目投資、提質擴能中轉體系項目投資和環保提高要求等方面均增加了運營成本。
為開展好此項目定價工作,我委服務價格科、成本調查科于2023年9月啟動定價各項前期工作,主要開展工作:成本監審,形成了成本監審報告;學習考察,實地考察了邵陽市、常德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工作;全省價格調查,形成了各市州價格統計及情況對比分析表;征求部分醫療衛生機構及處置公司的意見建議,并對各類意見建議歸類整理。
在完成各項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成本監審、我省各市州價格水平及我市醫療廢物處置實際情況,擬定了兩套建議定價方案,經我委集體審議通過后,形成了征求意見稿(具體收費標準及相關事項詳見《關于核定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