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五批 2024年 3 月28日)
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HH202403280006 |
沅陵縣勝利公園和龍舟廣場在早上和中午跳廣場舞,敲鑼打鼓產生的噪聲很大,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該情況已持續好幾年,曾多次反映,但處理效果不明顯。 |
沅陵縣 |
噪音 |
接信訪件后,沅陵縣立即組織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沅陵分局、沅陵鎮政府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調查核實。具體情況如下: 1.在龍舟廣場內、外活躍的廣場舞隊、健身隊共9家。特別是早上跳廣場舞的,時間早、音量大,確實對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 2.勝利公園以前定性為城市公園,是居民日常休閑娛樂的重要場所,時常會有唱歌跳舞的現象。后更名為湘西剿匪烈士紀念園,隸屬沅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管理。2020年5月29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布了《關于規范湘西剿匪烈士紀念園管理的通告》,對市民的行為做了明確規定,即:禁止在園區內唱歌跳舞、播放音樂、吹拉彈唱等娛樂活動,并在園內安裝了噪音監測設備。且聯合沅陵縣城管執法局等部門多次對此情況進行專項治理,日常也安排工作人員進行勸阻。目前,園內已無跳廣場舞和敲鑼打鼓的現象。 |
部分 屬實 |
處理情況:無。 整改情況:1.3月29日上午,沅陵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組織召開了廣場舞負責人會議,大力宣傳了噪音擾民的規定,并與其簽訂《龍舟廣場舞團隊自律承諾書》。 2.每天 6:30—22:00,安排專人對龍舟廣場進行值班巡查,嚴厲勸阻、打擊噪音擾民行為。 |
無 |
2 |
D2HH202403280007 |
反映中方縣中方鎮南湖花園小區的英藍幼兒園噪聲擾民,請求處理。 |
中方縣 |
噪音 |
經中方縣相關部門調查核實,該信訪反映問題屬實。中方縣英藍幼兒園共計6個喇叭,位于每層樓的走廊兩端,二樓和三樓的走廊與居民樓相隔一條馬路,直線距離7米,1樓的喇叭與居民樓相隔一堵墻。該園在工作日上午8:50—9:30和下午15:50-17:00時間段使用校園廣播播放課間操及幼兒乘車通知,屬幼兒園一日活動正常行為,音量分貝就距離較近的居民來說較大。 |
屬實 |
處理情況:3月29日,縣教育局約談該幼兒園法人代表及園長,就噪聲擾民問題責令整改。 整改情況:該園已在周六、周日安排專人調低校園廣播音量,并請專業人士調整喇叭位置和減少喇叭個數,在確保幼兒園正常教學下,音量合適不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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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3 |
D2HH202403280008 |
沅陵縣杜家坪鄉派出所協警向某志在沅陵縣杜家坪鄉大金坪村的河里私自采沙賣錢,已持續六七年,目前仍在開采?,F造成河道坑坑洼洼,污染了河流。曾向杜家坪鄉政府、沅陵縣水利局反映,未得到解決。 |
沅陵縣 |
水 |
接信訪件后,沅陵縣即組織市生態環境局沅陵分局、縣水利局、縣公安局、杜家坪鄉政府等部門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經查,1.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底,根據鄉村振興建設、農村廁所改造、老百姓建房的實際需要(附近3個鄉鎮都無砂石銷售點,且大金坪村距縣城約93公里),沅陵縣杜家坪鄉大金坪村村支兩委研究決定由本村輔警向某某在本村轄區內采砂,供本村各項基礎建設及老百姓建房,但不得對外銷售。 2.2022年至2023年,向某某在本村怡溪河道共采砂450余方,其中150余方用于農村改廁,200余方用于基礎建設,100余方用于老百姓建房。 3.向某某在向村支兩委及本村村民提供河砂的過程中存在盈利行為。 4.向某某的采砂行為未辦理采砂許可,未向鄉、村兩級做過申請報告,違反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屬實 |
處理情況:對當事人向某某下達《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水責停字〔2024〕第5號)和《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水責改字〔2024〕第5號),按法定程序對向某某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整改情況:1.向某某已經停止河道采砂行為。2.責令其對大金坪村采砂點進行生態恢復,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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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4 |
D2HH202403280009 |
對3月22日反映“康潔餐具有限公司排放未達標的廢氣和廢水”一事的處理結果不滿意,表示對市生態環境局中方分局執法人員不信任,要求公示該公司排放的污水和廢氣是否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
中方縣 |
其他 污染 |
3月29日上午,市生態環境局中方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開展現場檢查,制作了《現場監察記錄》,檢查發現該單位餐具清洗中心正常生產,生物質鍋爐廢氣和清洗廢水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信訪人要求公示該單位污水和廢氣執法監測檢測結果,根據規定僅重點排污單位需要披露相關污染物排放情況,為了公正、公開、公平處理此次信訪問題,決定完整公示檢測結果。 該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及批復規定其總排放口廢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中方縣眾力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方產業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及批復規定設計污水進水水質標準限值:pH值6-9、化學需氧量400mg/L、懸浮物220mg/L、總氮45mg/L、氨氮30mg/L、總磷3.5mg/L。因而,該單位總排放口廢需同時執行上述兩個標準,即:pH值6-9、化學需氧量400mg/L、懸浮物220mg/L、總氮45mg/L、氨氮30mg/L、總磷3.5mg/L、動植物油100mg/L。湖南懷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3月28日檢測報告顯示,該單位廢水總排放口pH值7.3、懸浮物54mg/L、化學需氧量44mg/L、氨氮0.104mg/L、總磷0.31mg/L、總氮5.28mg/L、動植物油0.58mg/L,均低于標準限值。 該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及批復規定其生物質鍋爐廢氣執行《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燃煤鍋爐之排放標準。湖南懷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3月28日檢測報告顯示:氮氧化物291mg/m3、二氧化硫ND、顆粒物44.2mg/m3分別,均低于排放限值。 |
信訪件要求公示的檢測結果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要求。 |
處理情況:按照信訪人要求公示檢測結果。 整改情況:相關部門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行,外排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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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5 |
D2HH202403280010 |
去年6月份開始,洪江市安江鎮金穗社區金穗新城1區大門外20~30米處的閑置空地上有堆沙石,作業期間未采取防塵降噪的措施,揚塵大、噪聲擾民。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4日重污染天氣期間仍在作業。 |
洪江市 |
大氣,噪音 |
2024年3月29日,洪江市組織安江鎮政府、洪江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洪江市分局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經查,洪江市安江鎮金穗社區金穗新城1區大門外20~30米處閑置空地上的沙石,為向某明、向某青兩人堆放。該舉報問題情況屬實 |
屬實 |
處理情況:無 整改情況:現場砂石正按整改要求有序清理中,安江鎮人民政府和洪江市城管局實時監管整改進度,預計4月3日前完成清運。 |
無 |
6 |
X2HH202403280003 |
沅陵縣五強溪鎮石公坪村的水庫旁邊有一個大型砂石加工廠建在林地及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長期打著清理魚塘的名義采砂。該加工廠未辦理國土、環保及相關部門手續,也未安裝環保設施,污水直接橫流,且揚塵大。只象征性的給國土部門繳納些國土資源費,請求督察組處理。 |
沅陵縣 |
生態, 水, 大氣 |
接信訪件后,沅陵縣立即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五強溪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經查,1.該砂石加工場位于五強溪鎮石公坪村青山溝魚塘,系沅陵縣通達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動工建設,2023年12月建設完工的臨時砂石加工場,占地面積約2.5畝。主要用于加工處置青山溝魚塘清理后的建筑石料砂巖,該砂石加工場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 2.2022年3月7日,經鄉、村兩級申請,縣自然資源局向社會發布了對石公坪村青山溝魚塘的采砂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的公告,出讓文號:沅采掛告字(2022)01號。沅陵縣通達建材有限公司最終以22.14萬元競得(第三方評估收益值為 18.14萬元)。 3.該砂石加工場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批手續,且無廢水、廢氣污染處理設施,現場管理混亂,存在廢水、噪聲、揚塵等污染。 |
部分 屬實 |
處理情況:1.縣自然資源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沅自然資責〔2024〕08號),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占地行為,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2.縣水利局部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水土保持違法行為通知書》(沅水保責改字〔2024〕第3號),并立案調查。 3.市生態環境局沅陵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立案調查。 整改情況:該公司正在進行停產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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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7 |
X2HH202403280004 |
2022年下半年在辰溪縣火馬沖鎮柳溪村沿江邊自建一個沙場,該沙場露天采沙,機器噪聲擾民,壓泥設備閑置。到目前為止,一直不間斷排放污水,且污水、污泥未經過處理直接排入沅江,造成沅江的河中央有明顯變色,現懷疑沙場排放的廢水有毒有害,污染了沅江下游居民和牲口的飲水、灌溉水。該沙場自建成以來,在省、市領導來檢查時總能很準確的提前停產,請求處理。 |
辰溪縣 |
水, 生態, 大氣, 噪音 |
經辰溪縣相關部門調查核實,柳溪村屬柿溪鄉,在柳溪村沿江邊沒有沙場。轉辦問題中所述沙場應是辰溪縣廣潤砂石有限責任公司的砂石集散中心。經現場檢查,1.該砂石集散中心位于火馬沖鎮沙堆村,主要負責處理沅水河道尾堆清理過程中產生的砂石,不進行露天采砂。 2.該砂石集散中心配備了污水處理系統和壓泥設施,生產廢水經收集和處理后循環使用,壓泥設備產生的泥餅不定期外運,不存在污水、污泥未經過處理直接排入沅江的情形。 3.縣生態環境部門定期對該砂石集散中心下游的大洑潭斷面進行采樣分析,從監測結果看,水質正常,均達到或優于二類水質。 3.該砂石集散中心未建設封閉式廠房,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音和揚塵,確實會對周邊居民的生活產生一定影響。 4.該砂石集散中心未辦理環評審批等相關手續。 5.相關部門檢查時,該集散中心正常生產,未發現有獲知消息,準確提前停產的情況。 |
屬實 |
處理情況:責令該砂石集散中心停產整改,完善環保手續。 整改情況:1.該砂石集散中心正在停產整改,補辦手續中。 2.相關部門做好跟蹤檢查和監管,督促企業按照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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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8 |
X2HH202403280005 |
中方縣的懷化金天特種錳業有限公司在營業期間將電解后的4萬多方錳渣堆放在瀘陽鎮下坪村三組、四組的農田和林地上,現200多畝基本農田無法耕種,周邊的樹木大面積枯死,生產的廢水排放在下坪村四組的山塘水庫里,影響下游近300畝農田的灌溉用水,現下游火馬塘村和原郭莊村基本農田無法耕種只能用于中方縣工業園區建設廠房。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后,只在錳渣堆放處上方覆蓋一層薄土,未做任何防滲漏措施和防滲漏堤壩,存在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到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請求督察組處理被污染土地。 |
中方縣 |
土壤,水 |
懷化金天特種錳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5年停產,并在2018年將廠房全部拆除。2024年3月30日,市生態環境局中方分局、中方產業開發區、瀘陽鎮政府、下坪村村支兩委到金天錳業渣場堆場及周邊農田調查核實。 經調查核實,該信訪件反映的部分屬實。 1.反映錳渣堆放在瀘陽鎮下坪村三組、四組的農田和林地上的問題屬實。2003年該公司租用當地村民林地34.99畝,水田12.51畝,租用期20年至30年不等,用于堆放廢渣。 2.反映現200多畝基本農田無法耕種,周邊的樹木大面積枯死,生產的廢水排放在下坪村四組的山塘水庫里,影響下游近300畝農田的灌溉用水的問題不屬實。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對渣場周邊受污染農田由中方產業開發區原下屬公司(中方縣眾力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與下坪村三組、四組、十三組村民簽訂《中方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協議》,以每畝800元價格流轉租用受污染的水田81.598畝,經村、組和村民確認,租用期限5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流轉費用已按時支付到位,部分水田有耕種水稻痕跡,現場有種菜,未受污染的水田均有種植農作物。渣場堆場周邊植被茂密,有零星幾棵枯樹,未見大面積枯死。經村支兩委反映周邊農田灌溉用水,是下坪村大井龍、巖音洞兩處井水水源。 3.反映只在錳渣堆放處上方覆蓋一層薄土,未做任何防滲漏措施和防滲漏堤壩,存在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的問題不屬實。2018年中方縣對該企業錳渣堆場污染問題進行了環境治理。該錳渣庫治理建設內容:(1)將錳渣庫外周邊散亂堆積的約1824m3(實際量)廢渣清運至錳渣庫內集中進行安全填埋;(2)對錳渣庫進行閉庫,對渣庫削坡整形后進行封場防滲(鑒于本項目錳渣庫下游有大量基本農田,處于敏感地區,所以本項目防滲封場系統采用粘土加防滲膜復合防滲結構),修建截排洪系統(錳渣庫四周修建環場截洪溝)、監測井,并對渣場原有攔渣壩進行修整、加固和防滲處理(為了防止錳渣庫閉庫后,庫區產生新的滲濾液,本項目在主壩壩軸處設置止水帷幕,以阻止壩體側壁及壩體底部地下水滲透而采取的措施。本項目采用分段高壓旋噴止水帷幕,直徑為800mm,間距600mm,咬合長度200mm,每個止水帷幕樁長12m,設定壩軸長度為84m,可計算得到止水帷幕總樁長為1728m);對錳渣庫3.66萬m2場地進行生態恢復(生態恢復工程主要是在錳渣庫表面覆蓋0.3m耕植土后進行植被綠化)。(3)對原渣場形成的坑積廢水3450m2送至懷化市天源污水處理投資有限公司(由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變更為送污水處理廠)。 |
部分 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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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況:中方產業開發區于2023年7月已啟動懷化金天特種錳業有限公司渣場堆場征地前期工作,組織村民開展了現場地界核實、地界糾紛協調會、在村組粘貼了《金天錳業礦渣水田面積公示表》等工作,水田面積得到村民確認。但林地因村民之間地界不清,仍有個別村民存在爭議,需核實核清每戶實地面積。簽訂的《中方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協議》到期,將在近期由中方產業開發區與村民續簽合同。2024年3月30日市生態環境局中方分局人員現場對原治理工程的符合性及現場治理效果核查。 整改情況:加強與村支兩委對接,加快征地前期工作的推進,做好群眾疏導解釋工作,加快征地工作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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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備注:是否屬實包括屬實、部分屬實、基本屬實、不屬實等4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