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4-02002
懷發改價費規〔2024〕1號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懷化市教育局
關于懷化市郡永實驗學校學費和住宿費
收費標準的批復
懷化市郡永實驗學校:
為規范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校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湖南省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湘發改價費規〔2022〕45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學校發展規劃及居民消費水平,經成本監審、集體研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你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批復如下:
一、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學費標準:小學9100元/生·學期、初中10700元/生·學期;
住宿費標準:小學1950元/生·學期、初中1750元/生·學期。
學費、住宿費調整不分學段,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即學校提高收費標準,只限于新入學的學生,老生繼續執行入學時的收費標準;學校降低標準,不論老生還是新生都執行降低后的收費標準。插班生按插入班級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執行。
二、其他收費項目和標準
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湘發改價費規〔2022〕450號)、《湖南省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湘發改價費規〔2022〕451號)執行。
除政策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在不超過核定的學費、住宿費標準范圍內,學??筛鶕嶋H情況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四、收費應使用國家規定的票據,收費收入必須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收費收入應當使用在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的賬戶,統一進行管理和核算。
五、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施辦法》(湘發改價費〔2019〕97號)要求做好收費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并配合發改、教育、市場監管部門的日常管理。
六、本文件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執行,有效期一年。學校原自定學費、住宿費標準高于發改、教育部門制定的最高限價標準部分,沖減2023年秋季學期課后服務費和2024年春季學期學費、住宿費。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懷化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