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

發布時間:2024-06-17 16:45信息來源: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HHCR-2024-02005


懷發改價費規〔2024〕4號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

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

懷化市天源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請求重新核定我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標準的報告》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湖南省定價目錄》(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湖南省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的有關規定,經成本監審、價格調查、集體審議,現就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處置收費標準

1、按實際占用床日數計收標準為:2.55元/床·日;

2、分區間按月定額計收標準為:

序號

日醫療廢物產生量

月收費標準(元/月)

1

2公斤以下

140

2

2-5公斤(含)

260

3

5-10公斤(含)

480

4

10-20公斤(含)

650

5

20-30公斤(含)

860

6

30公斤以上

1080

3、按重量計收標準為:4350元/噸;

4、村衛生室按年包干計收標準為:590元/年。

二、醫療廢物處置費包括全市(含鄉村)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臨時貯存和安全處置等費用。

三、醫療廢物處置費直接向委托處置單位收取。收取的醫療廢物處置費,應當首先用于支付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費用。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向患者單獨收取此項費用。

四、在本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內,與委托處置醫療廢物的單位商定具體處置價格,簽訂處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關系。

五、做好收費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依法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舉報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定期向價格主管部門報送處置成本、收費情況。自覺接受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施行期間,國家及省另有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