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4-02005
懷發改價費規〔2024〕4號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
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
懷化市天源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請求重新核定我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標準的報告》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湖南省定價目錄》(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湖南省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的有關規定,經成本監審、價格調查、集體審議,現就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處置收費標準
1、按實際占用床日數計收標準為:2.55元/床·日;
2、分區間按月定額計收標準為:
序號 |
日醫療廢物產生量 |
月收費標準(元/月) |
1 |
2公斤以下 |
140 |
2 |
2-5公斤(含) |
260 |
3 |
5-10公斤(含) |
480 |
4 |
10-20公斤(含) |
650 |
5 |
20-30公斤(含) |
860 |
6 |
30公斤以上 |
1080 |
3、按重量計收標準為:4350元/噸;
4、村衛生室按年包干計收標準為:590元/年。
二、醫療廢物處置費包括全市(含鄉村)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臨時貯存和安全處置等費用。
三、醫療廢物處置費直接向委托處置單位收取。收取的醫療廢物處置費,應當首先用于支付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費用。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向患者單獨收取此項費用。
四、在本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內,與委托處置醫療廢物的單位商定具體處置價格,簽訂處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關系。
五、做好收費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依法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舉報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定期向價格主管部門報送處置成本、收費情況。自覺接受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施行期間,國家及省另有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