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R-2025-00001
懷政函〔2025〕2號
懷化市人民政府
關于劃定懷化市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等有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在懷化市城區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劃定范圍
(一)禁燃區:東至金海路市委黨校,北至月池路,西至西環路,南至滬昆高鐵,圍合區域面積88平方公里;
(二)防范區:禁燃區外高速公路合圍區域,東至繞城高速,北至溆懷高速,西至包茂高速,南至繞城高速,面積83平方公里。
二、禁燃區內禁止使用的高污染燃料類型
(一)煤炭及其制品;
(二)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三、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燃燒設施(燃燒設施包括鍋爐、窯爐、茶爐等),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防范區內鼓勵企業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
四、禁燃區范圍將根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和城市發展情況適時重新劃定。
五、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國際陸港經開區管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大力推廣清潔能源,加快相關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依法查處新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燃燒設施及各類違法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為,共同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加強對禁燃區的監督管理。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懷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